前不久内蒙古自治區檢察院女檢察長開豪車,引發全中國熱論。車確實是好車,並且也是檢察長所乘的座駕,但是如此昂贵的名車是從一家企業臨時借用


  無獨有偶,另一則是來自廣州,原廣州市市容環衛局副局長、現廣州市城管委副主任開的一輛雅閣借自X日集團,借車的理由聽起來也很理直氣壯,因為該局正在和廣日集團合作建設李坑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工程,那位副主任是這個項目的負責人。


在Ms A這個大耳窿看來,這個沒有抵押,沒有入息證明,沒有公司營運財務報告表而提出借用‧簡直是天方夜譚~


X日集團為什麼會借車給環衛局?


是政府的主動要求還是企業的獻媚?


兩家有沒有存在內幕交易?


這些一連串的問題非但會讓廣州市環衛局難以招架,鬧不好還會被扣上濫用職權的帽子。


政府向企業借車,上級向下級借車,官員向百姓借車,借車背後其實掩蓋了很多東西。既然是借,自然是有借有還。可政府拿什麼去還向企業借車的人情?官員拿什麼去還個人借車的人情?



政府說“借”,企业胆敢不借的恐怕没幾個吧?借車借屋借錢,用一個“借”字就讓公眾很難再追問下去,“借”之力,不就是太極之〝四両撥千斤〞?
  


不知“借”字訣之后,又會流行一些什么口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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