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十点多收到一份大禮,有人燒着個煙花放在我家大門前並按鈡后閃人


我在二樓開窗望落街時,只看見個煙花喺咁燒,一位鄰居放狗經過並告訴我是个十幾歲D少年做嘅!可惜他走得太快看不清楚是誰。鄰居又問我哋要唔要報警?好彩我哋無立刻開門,間屋又無事!煊煊話咁夜唔好打電話報警啦!


但我成晚都瞓得唔安樂,醒咗十幾次呀!好驚有賊入屋,一有D聲又醒,睡了又醒!唉!美國小孩就是頑皮!胡亂扔煙花在別人門口!真氣人!這是第一次收到的特別大禮呀!


今早回公司向同事們訴苦,男女同事意見呈兩極化﹕「她」們全都一致認為要報警,因為這種情況可大可小,分分鐘屋都可以燒埋,釀成火災又或開門時會被煙火炸傷。


但「他」們則認為年年國慶長週末前後都是這個情況,佢哋細個時都曾做過呢D嘢,就算事后叫警察都無補於事,算數吧!


今早我嚴重失眠,心情勁差,應該話非常惡劣!雖然明知捉唔到个少年但還是打去local警察局備案,告知他們昨天情況,要求加強巡視我家四周環境!


年青人是貪玩但亦不應將自己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現在時世唔好,你点知係咪當你開門時会有賊推你入屋打刼0架?!若非看到一位鄰居放狗經過,我一定不會開門,亦会立刻報警等警察來呀!


這就是屍骸,今早影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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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llada9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