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五兄家見到個標題寫 "你會…… short 嗎?"


真係好有feel!


其實自己天天看美國新聞真係好嘔血的,上兩天報導个阿媽在兩歲的女兒失蹤後,不僅沒有積極尋找其下落,反而若無其事地搬去跟男友同居,還整日裡飲酒作樂,甚至在肩膀處紋上了意大利語『美好生活』的刺青。


而兩歲的小女孩在那?Who care? 一個月後是外祖父見不到孫女便報案去。


無良母親初向警方調查人員撒謊女兒被綁架了,找出屍體後又稱女兒是意外掉進父母家附近的池塘中淹死的,自己將屍體處理,但並沒有殺害她。


在無充足證據表明她殺害了自己的女兒,『一級謀殺罪』指控不能成立。


  陪審團僅僅確認了她有向警方撒謊等四項輕罪。由於被告自2008年10月即入獄,這可抵消輕罪所導致的判決。換句話說,無良母親很快就恢復自由。


小女孩己死了三年!兇手是誰?誰又真可替她沉寃得雪?



上單新聞未消化完,又發生另一單:


一個失蹤的八歲猶太男孩在兩天後,他的身體被兇手殘酷的肢解成多個部分。

在公園區的一個垃圾箱裡發現了男孩身體部位,其餘的一雙被割斷的腳便躺在兇手家中的冰箱裡!

事原是八歲男孩在上完學校夏令營后第一次嘗試着回家。卻忘了在街角轉彎而迷路,並碰上魔鬼枉死入鬼門關。

 



小男孩可能因兇手同樣是猶太人,容易產生親切感而問路。


誰知道會遇上撒旦的信徒?


在猶太人信奉的舊約中,應該怎樣處理這些變態?


亂世應出重典!


若不看新聞又不清楚世界發生甚麼事,會脫節。


但睇得多人又真會癲!會short !


尤其在花旗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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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llada9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